序号 |
类 目 名 称 |
保管期限 |
归档 时间 |
1 |
上级和本校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文件(由校办统一归档) |
永久/30年 |
次年4月底之前 |
2 |
本单位(部门)年终工作计划、总结(由校办统一归档) |
10年 |
3 |
本校纪委、监察、巡察工作重要统计报表 |
永久 |
4 |
学校纪委、监察、巡察工作会议记录、纪要、决定 |
30年 |
5 |
党员处分、复查材料 |
30年 |
6 |
重要群众来信来访及处理意见 |
30年 |
7 |
纪检案件材料 |
30年 |
8 |
上级巡视工作重要材料 |
永久 |
9 |
纪委、监察、巡察工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材料(先进集体、个人申报材料、审批文件材料等) |
30年 |
10 |
党风、党纪等调查研究形成的文件材料(典型的、重要的) |
30年 |
11 |
纪检简报、巡视简报 |
30年 |
12 |
实物档案材料 |
(1)校际交流、对外交流过程中产生的纪念品、重要礼品等实物 |
永久/30年 |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的奖状(牌、杯、旗)、证书等材料 |
永久/30年 |
13 |
声像档案材料(本部门职能活动形成的、收集征集得到的具有重大保存利用价值的照片、录音录像带等) |
30年 |
14 |
电子文件材料(本部门职能活动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电子文件) |
3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