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法律事务办公室)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05日 18:59 浏览次数:

立卷单位: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法律事务办公室)

序号

类 目 名 称

保管期限

归档

时间

1

上级有关学校党群、行政工作的文件(如文件是针对本校的,则永久保存)(同时提交电子版)

30

 

 

 

 

 

 

 

次年4月底之前

 

 

 

 

 

 

 

 

 

 

 

 

 

2

学校发文及向上级的请示报告等(同时提交电子版)

永久/30

3

学校党委全委会、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会议记录、纪要、决议及会议讨论的成套文件

永久

4

以学校党委、行政名义召开的重要工作会议材料(如年度工作会议、战略研讨会、全面从严治党等会议):日程安排、议程、会议记录、发言稿、领导讲话稿、工作人员名单、工作证、代表证等(文字材料和照片同时提交电子版)

永久

5

上级调研、检查学校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同时提交电子版)

永久

6

校领导在校内的重要讲话稿和参加上级召开会议发言稿(同时提交电子版)

永久

7

学校党委、行政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包括调查报告)

永久

8

各单位、各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同时提交电子版)

10

9

桂林理工大学年鉴(同时提交电子版)

永久

10

学校群众信访文件、各单位(部门)重要的请示报告

30

11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签订的重大合同、协议书

永久/30

12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报废的印章

永久

13

校级领导出访、开会带回的重要文件材料

永久

14

法律工作规划、计划、总结、报告

永久

15

审理完结的案件卷宗

30

16

疫情防控相关的重要材料

30

17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举办(承办)的国际和全国性重大会议、活动材料(除科技活动外):日程安排、议程、会议记录、发言稿、领导讲话稿、照片和录音录像(刻录光盘)、工作人员名单、工作证、代表证等

30

18

实物档案材料

1)校际交流、对外交流过程中产生的纪念品、重要礼品等实物(校领导)

永久/30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的奖状(牌、杯、旗)、证书等材料

永久/30

19

声像档案材料(本部门职能活动形成的、收集征集得到的具有重大保存利用价值的照片、录音录像等,刻录光盘移交)

30

20

电子文件材料(本部门职能活动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电子文件)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