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卷单位: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法律事务办公室)
序号 |
类 目 名 称 |
保管期限 |
归档 时间 |
1 |
上级有关学校党群、行政工作的文件(如文件是针对本校的,则永久保存)(同时提交电子版) |
30年 |
次年4月底之前 |
2 |
学校发文及向上级的请示报告等(同时提交电子版) |
永久/30年 |
3 |
学校党委全委会、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会议记录、纪要、决议及会议讨论的成套文件 |
永久 |
4 |
以学校党委、行政名义召开的重要工作会议材料(如年度工作会议、战略研讨会、全面从严治党等会议):日程安排、议程、会议记录、发言稿、领导讲话稿、工作人员名单、工作证、代表证等(文字材料和照片同时提交电子版) |
永久 |
5 |
上级调研、检查学校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同时提交电子版) |
永久 |
6 |
校领导在校内的重要讲话稿和参加上级召开会议发言稿(同时提交电子版) |
永久 |
7 |
学校党委、行政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包括调查报告) |
永久 |
8 |
各单位、各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同时提交电子版) |
10年 |
9 |
桂林理工大学年鉴(同时提交电子版) |
永久 |
10 |
学校群众信访文件、各单位(部门)重要的请示报告 |
30年 |
11 |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签订的重大合同、协议书 |
永久/30年 |
12 |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报废的印章 |
永久 |
13 |
校级领导出访、开会带回的重要文件材料 |
永久 |
14 |
法律工作规划、计划、总结、报告 |
永久 |
15 |
审理完结的案件卷宗 |
30年 |
16 |
疫情防控相关的重要材料 |
30年 |
17 |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举办(承办)的国际和全国性重大会议、活动材料(除科技活动外):日程安排、议程、会议记录、发言稿、领导讲话稿、照片和录音录像(刻录光盘)、工作人员名单、工作证、代表证等 |
30年 |
18 |
实物档案材料 |
(1)校际交流、对外交流过程中产生的纪念品、重要礼品等实物(校领导) |
永久/30年 |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的奖状(牌、杯、旗)、证书等材料 |
永久/30年 |
19 |
声像档案材料(本部门职能活动形成的、收集征集得到的具有重大保存利用价值的照片、录音录像等,刻录光盘移交) |
30年 |
20 |
电子文件材料(本部门职能活动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电子文件) |
3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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