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征集

征集范围

征集范围及主要内容:

(一)各发展时期,学校领导、学者的各类文件、文献、实物和声像材料。包括任命、聘用、奖励等文件材料;撰写或编著的文章和出版物、工作笔记、日记、手稿、信函等;使用过的具有纪念意义的实物;

(二)中央、省部级领导、国内外知名人士等重要嘉宾来校视察、参观、访问、演讲时形成的各类文件、文献、实物和声像材料。包括邀请函、会议记录、讲话稿、题词,以及刊有相关报道的出版物和照片、录音、录像等。

(三)反映学校各发展时期师生员工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具有历史价值、时代特征或纪念意义的各类文献、实物和声像材料。包括各类出版物、印刷品、论文和著作的手稿、教案、日记、备课记录、课本、讲义、读书学习笔记、作业、实验记录、考试试卷、毕业论文等;各类证件、证书和票据,如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团员证、学生证、借书证、毕业证、饭票、游泳证、录取通知书等;各类照片、录音、录像,如毕业合影、纪念册、同学名录、师生间赠言等。

(四)反映学校师生员工和校友对国家、社会做出重要贡献或产生重大影响的各类文件、文献、实物和声像材料。

(五)反映学校各个时期校园风貌的照片、音像、匾额和带有校名印记的物品,如校徽、印章等。

(六)掌故、校园逸趣、学生生活以及学校发展历程中的重要人物、重大事件的回忆材料。

(七)其它未列及,但具有档案价值的文字材料、声像材料和实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