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征集

征集方式

(一)主动提供历史档案文献材料的单位请与档案馆联系,经鉴定确有保存价值的,由档案馆办理移交或赠送存档手续。对个人赠送档案馆保存的珍贵档案,将由学校发给捐赠证书和纪念品。

(二)在校教职工(含离退休职工),可直接与档案馆联系捐赠事宜;外地的教职工和校友若有移交或赠送物品,可与档案馆联系后,将物品直接邮寄至档案馆,由档案馆支付邮费并寄发捐赠证书和纪念品。

(三)对特别珍贵的资料、实物,本人(或亲属)有保存意愿的,学校档案馆可代为保管,也可复制或翻拍后将原件归还本人(或亲属)。

(四)对提供自己或他人在校期间工作、学习、生活有关情况或领导、专家谈及学校有关情况的,可撰写成文稿寄送学校。


您的权益

(一)档案馆将对征集到的档案进行分类、整理、编号,统一造册,永久保存。对征集到的史料进行展览时,经捐赠者同意,均注明捐赠者的姓名。

(二)档案馆应按照档案保护技术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科学管理,确保征集的档案安全。

(三)向档案馆移交、捐赠、寄存名人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其档案中不宜公开利用的内容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档案馆必须按要求进行保密或限制利用范围。

如您有材料愿意交给我们保存,欢迎联系我们:

联系人:桂林理工大学档案馆综合档案室

联系电话:0773-5896140

邮箱:archive@glut.edu.cn

地址:广西桂林市七星区建干路12号桂林理工大学图书馆308

邮编:54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