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党委党校 乡村振兴办)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05日 18:54 浏览次数:

立卷单位:组织部(党委党校 乡村振兴办)

序号

类 目 名 称

保管期限

归档

时间

1

上级和本校关于组织工作的正式文件(由校办统一归档)  

永久/30

次年4月底之前

2

本单位(部门)年终工作计划、总结(由校办统一归档)

10

3

本校党内重大统计报表

永久

4

本校党代会文件材料

1)大会计划、通知、日程安排、工作报告、议程、决议、总结、记录、发言稿、领导讲话稿、照片、录音录像;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和代表、列席代表名单;候选人登记表和情况介绍;大会选举办法、选举结果和上级批复等;

永久

2)提案及办理情况;会议情况;小组会议记录;会议照片

30

3)参考文件;工作人员名单;工作证;代表证、列席证及选票式样

10

5

副处级以上干部名册

永久

6

副处级以上干部任免、调动和离休报告、决定、批复、通知等   (包括上级批准的,要附任免呈报表)

永久

7

副处级以上干部挂职材料

30

8

全校党员名册

30

9

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名册或取消资格、党员退党的文件材料

30

10

获省部级以上党组织奖励文件材料,包括申报材料、先进事迹、先进集体或个人登记表、审批表、证书复印件、表彰通知决定

30

11

党校工作重要材料

30

12

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重要文件材料

30

13

实物档案材料

1)校际交流、对外交流过程中产生的纪念品、重要礼品等实物

永久/30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的奖状(牌、杯、旗)、证书等材料

永久/30

14

声像档案材料(本部门职能活动形成的、收集征集得到的具有重大保存利用价值的照片、录音录像带等)

30

15

电子文件材料(本部门职能活动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电子文件)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