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才办)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05日 18:53 浏览次数:

立卷单位: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才办)

序号

保管期限

归档

时间

1

上级和本校关于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人事工作和人才工作的正式文件(由校办统一归档)

永久/30年

次年4月底之前

2

本单位(部门)年终工作计划、总结(由校办统一归档)

10年

3

人事、工资等各类重要统计报表

永久

4

关于机构、编制规划、计划报告及上级批复

永久

5

人事处权限内的干部任免文件及名册

永久

6

教职工名册

永久

7

教职工的录用招聘、调入的有关材料

30年

8

教职工调出的有关材料

30年

9

职工辞职、退职、离职、出国终止合同材料

30年

10

教职工公派出国进修材料(协议书等)

30年

11

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的有关材料

30年

12

年度教师进修情况汇总表

30年

13

教职工援外和支援边远地区材料

30年

14

人才引进、交流、申报、批复来校工作协议(劳动合同)

30年

15

聘请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兼职教授等文件材料

永久

16

本校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名单及有关审批材料

30年

17

晋升职务、职称调资人员汇总表

30年

18

教职工工资调整材料

30年

19

教职工伤、残、死亡抚恤的处理情况及名单

30年

20

处分教职工的材料和复查、撤销处分的材

30年

21

职称评审相关材料

30年

22

博士后进出站有关审批材料

30年

23

人事、人才工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人才项目(计划)材料(先进集体、个人申报材料、审批文件材料等)

30年

24

与有关单位签订的重大合同、协议书(由校办统一归档)

永久/30年

25

举办和承办的国际和全国性重大会议活动材料(大会议程、日程、发言稿、主持词等文件汇编和照片等)

30年

26

实物档案材料

1)校际交流、对外交流过程中产生的纪念品、重要礼品等实物

永久/30年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的奖状(牌、杯、旗)、证书等材料

永久/30年

27

声像档案材料(本部门职能活动形成的、收集征集得到的具有重大保存利用价值的照片、录音录像等)

30年

28

电子文件材料(本部门职能活动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电子文件)

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