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部(处)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05日 18:51 浏览次数:

立卷单位:学工部(处)

序号

类 目 名 称

保管

期限

归档

时间

1

上级和本校关于学生工作、就业工作的正式文件(由校办统一归档)

永久/30

次年4月底之前

2

本单位(部门)年终工作计划、总结(由校办统一归档)

10

3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典型调查材料和重要统计报表

30

4

学生意外事件处理材料

30

5

学生手册

30

6

就业工作的各类重要统计报表

30

7

毕业生就业方案

永久

8

本科毕业生登记表(各学院移交招就处审核后统一归档)

30

每年12月底

9

学生工作、就业工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材料(先进集体、个人申报材料、审批文件材料等)

30

次年4月底之前

10

举办和承办的国际和全国性重大会议活动材料(大会议程、日程、发言稿、主持词等文件汇编和照片等)

30

11

声像档案材料

 

1)毕业典礼照片、录音、录像

30

2)本校重大学生活动的照片、录音、录像

30

12

实物档案材料

1)毕业生纪念品

30

2)校际交流、对外交流过程中产生的纪念品、重要礼品等实物

永久/30

3)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的奖状(牌、杯、旗)、证书等材料

永久/30

13

电子文件材料(本部门职能活动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电子文件)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