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类 目 名 称 |
保管期限 |
归档 时间 |
1 |
上级和本校关于武装、保卫、消防、人防、军训工作的正式文件(由校办统一归档) |
永久/30年 |
次年4月底之前 |
2 |
本单位(部门)年终工作计划、总结(由校办统一归档) |
10年 |
3 |
本校武装、保卫等工作重要统计报表 |
永久 |
4 |
本校师生员工案件的侦察、调查、处分结论材料及上级的批复、判决书 |
30年 |
5 |
本校师生员工案件的平反、复查处理结论及上级批复 |
30年 |
6 |
本校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消防工作、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材料 |
30年 |
7 |
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军烈属名册和登记表(卡) |
30年 |
8 |
年度征兵工作情况及入伍人员名单 |
30年 |
9 |
武装保卫工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材料(先进集体、个人申报材料、审批文件材料等) |
30年 |
10 |
举办和承办的国际和全国性重大会议活动材料(大会议程、日程、发言稿、主持词等文件汇编和照片等) |
30年 |
11 |
实物档案材料 |
(1)校际交流、对外交流过程中产生的纪念品、重要礼品等实物 |
永久/30年 |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的奖状(牌、杯、旗)、证书等材料 |
永久/30年 |
12 |
声像档案材料(本部门职能活动形成的、收集征集得到的具有重大保存利用价值的照片、录音录像带等) |
30年 |
13 |
电子文件材料(本部门职能活动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电子文件) |
3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