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馆/委托查档

来馆查档

凡持有合法身份证明的个人,在表明利用档案的目的和范围,并履行相关审批登记手续后,均可利用学校开放范围内的档案。到馆查档所需材料如下:

1.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 学位证书或学历证书复印件。


委托查档

若本人不能亲自到档案馆查档,可委托他人办理,所需材料如下:

1.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 申请人学位证书或学历证书复印件;

3. 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 委托书。

附件:委托书样本.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