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13日 16:18 浏览次数:

立卷单位: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

序号

类 目 名 称

保管期限

归档

时间

1

上级和本校关于研究生、学位工作的正式文件(由校办统一归档)  

永久/30年

次年4月底之前

2

本单位(部门)年终工作计划、总结(由校办统一归档)

10年

3

研究生、学位工作的各类重要统计报表

永久

4

博士、硕士研究生录取名册

永久

5

学位委员会会议记录、纪要

30年

6

学位委员会授予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清册

永久

7

研究生学籍变更材料年度总表(休学、退学、复学、转学、开除等)

30年

8

学位点评估重要材料

30年

9

与有关单位签订的重大合同、协议书(由校办统一归档)

永久/30年

10

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册

30年

11

研究生、学位工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材料(先进集体、个人申报材料、审批文件材料等)

30年

12

举办和承办的国际和全国性重大会议活动材料(大会议程、日程、发言稿、主持词等文件汇编和照片等)

30年

13

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材料

每年6月底/12月底

(1)成绩单

永久

 

(2)录取登记表

(3)学籍卡

(4)论文评阅书

(5)学位申请书

(6)毕业生登记表

14

实物档案材料

次年4月底之前

(1)校际交流、对外交流过程中产生的纪念品、重要礼品等实物

永久/30年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的奖状(牌、杯、旗)、证书等材料

永久/30年

15

声像档案材料

(1)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毕业证相片光盘(各毕业生照片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永久

(2)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合影

30年

(3)本单位(部门)重要活动照片、录音、录像

30年

16

电子文件材料(本部门职能活动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电子文件)

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