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色金属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归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05日 10:47 浏览次数:

立卷单位:有色金属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

序号

类 目 名 称

保管期限

归档时间

1

举办和承办的国际和全国性重大会议活动材料(大会议程、日程、发言稿、主持词等文件汇编和照片等)

30年

次年4月底之前

2

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材料(先进集体、个人申报材料、审批文件材料等)

30年


3

有色金属矿产勘查与资源高效利用相关重要科研材料

永久


4

实物档案材料



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的奖状(牌、杯、旗)、证书等材料

永久



校际交流、对外交流过程中产生的纪念品、重要礼品等实物

永久


5

声像档案材料



本部门职能活动形成的、收集征集得到的具有重大保存利用价值的数码照片

30年



本部门职能活动形成的、收集征集得到的具有重大保存利用价值的录音

30年



本部门职能活动形成的、收集征集得到的具有重大保存利用价值的录像

30年


6

电子文件材料(本部门职能活动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电子文件)

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