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类 目 名 称 |
保管期限 |
归档时间 |
1 |
举办和承办的国际和全国性重大会议活动材料(大会议程、日程、发言稿、主持词等文件汇编和照片等) |
30年 |
次年4月底之前 |
2 |
档案馆工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材料(先进集体、个人申报材料、审批文件材料等) |
30年 |
3 |
本校档案工作统计报表 |
永久 |
4 |
档案馆指南、全宗介绍 |
5 |
档案馆与校外交流的有关材料 |
30年 |
6 |
实物档案材料 |
(1)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的奖状(牌、杯、旗)、证书等材料8 |
永久 |
(2)校际交流、对外交流过程中产生的纪念品、重要礼品等实物 |
永久 |
7 |
声像档案材料(本部门职能活动形成的、收集征集得到的具有重大保存利用价值的照片、录音录像带等) |
30年 |
8 |
电子文件材料(本部门职能活动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电子文件) |
30年 |